2017高考政策加分项目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2139

2017高考政策加分项目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科协《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办〔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3.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1)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

(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加分资格的审查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一、民族乡(农场):10个

 

15

利辛县西潘楼镇郭楼民族村

1

肥东县牌坊满族回族乡

 

16

涡阳县义门镇义门民族村

2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

 

17

涡阳县义门镇武举村

3

颍上县赛涧回族乡

 

18

涡阳县义门镇陶赵村

4

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

 

19

涡阳县义门镇赵屯村

5

淮南市八公山区李冲回族乡

 

20

谯城区牛集镇蒋楼民族行政村

6

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

 

21

谯城区牛集镇安溜民族行政村

7

定远县二龙回族乡

 

22

谯城区十八里镇园区民族行政村

8

寿县陶店回族乡

 

23

谯城区十八里镇十八里民族行政村

9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

 

24

谯城区十八里镇小怀民族行政村

10

安庆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分场

 

25

谯城区观堂镇观堂民族行政村

二、民族村:135个

 

26

谯城区观堂镇蒋瓦民族行政村

合肥市(13个)

 

27

谯城区沙土镇沙土民族行政村

1

蜀山区南岗镇梁墩回族村

 

28

谯城区双沟镇双东民族行政村

2

蜀山区南岗镇瓦屋回族村

 

29

谯城区古城镇张桥民族行政村

3

肥西县小庙镇北分路回族村

 

30

谯城区赵桥乡崔寨民族行政村

4

肥西县官亭镇马河湾回族村

 

31

谯城区龙扬镇东王民族行政村

5

肥东县店埠镇塘林回族满族村

 

32

谯城区汤陵办事处五里民族行政村

6

肥东县店埠镇花滩民族村

 

33

谯城区十河镇王合拉民族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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