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3182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蚌埠三中教务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每周一、三、五为语文(英语)早读,二、四、六为英语(语文)早读,教师不得随意以任何借口用学生的早、晚自习、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时间开展教学活动。

        3、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务处备案)。

        4、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5、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和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6、非高考学科教师也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时要求,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7、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务处将协助校领导组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有关教学人员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对于经常无教案或无讲课稿的老师经抽查和学生调查属实,给予认定为一次教学事故,在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8、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务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9、为了解掌握全校的教学情况,教务处将根据学生填写的《班级日志》和行政人员的巡查课堂登记表,每周通报一次教学检查情况。

        10、期中考试一周后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全方位的教学大调查,及时发现教师教学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同时组织各个学科备课组长教学经验座谈会。

        二、考试(详见《蚌埠三中考试制度》)

        三、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每学期开学初应根据各实验室现有仪器和药品,制定出近学期所需仪器、药品等的采购计划报学校统一采购。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四、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

        图书馆、阅览室要按学校规定,及时开放。图书馆馆长应根据所需书目,每学期初提出需采购图书目录,报学校统一采购。图书馆、阅览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工作要认真负责,如发现学生偷书或丢书,则按书款的2——5倍罚款,并扣该学生所在班级的值日得分。对于教工所借的书籍要做到手续齐全,归还及时(每一学年必须归还以保证学校图书的流通),若有遗失,则按书价的10倍赔偿。

        五、  教学责任事故详见《蚌埠三中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