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长工作室
教师外出学习的一个做法
发布日期:2014-01-17 浏览次数:2671
教师的外出学习是十分必要的,走出去看一看,有利于教师各方面的提高。
我们现在的通常做法是上面发了活动通知,学校领导就研究确定安排一些老师去参加,包括其它相关的校外学习活动也是如此安排的,这样的安排有几个问题,一是被派教师是不是需要,如果一个外出学习活动的参加,恰好是教师实际需要的,效果会更好;二是教师的学习态度如何,如果是排斥学习的,学习的内在要求极度缺乏的,你就是把再好的学习机会给了他,也不会有好的效果;三是外出学习总是由领导来确定人选,往往会出现有的教师出去学习的频率很高,而有些教师多年都没有出去学习的机会。这其中有一种学习方案的设计,我是很不赞成的,那就是用行政强制的办法不加选择的全体参加;这样做就远离了学习的逻辑起点,因为学习是一种个体行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请一位专家给全体教师做报告,很多教师不好好听,甚至根本不听的原因。
前不久,一所学校把全校几十位班主任全部拉到一个城市去听报告,搞培训,很多班主任缺席不去会场,而去逛街,更有甚者就在宾馆打牌,这样的学习培训有什么效果呢?钱花了,时间浪费了,却毫无意义,实在是令人痛心。
为了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通过改进的做法是:首先遴选好培训项目,包括上面安排的外出学习,学校都要看看其真实的价值所在;然后是向全校教师公告外出学习项目,一般是由各学科来通知,有关班主任的学习由政教处来通知;紧接着是教师自愿报名,这一点尤为重要,让教师自己决定是否参加这次学习,从教师的报名可以看出来,教师愿意还是不愿意,需要还是不需要。我们的价值指向是把“要教师学”变成“教师自己要学”,从人的心理活动来看,自己主动报名参与的学习活动,能够不断强化教师学习动机,增强学习的内驱力。如果没有教师报名,学校将开会研究有没有需要参加的教师,然后再由领导专门约谈相关教师;在成行之前,使之对学习有一个新的认识,变成自己主动的行为。当然,也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没有教师愿意参加,那么这次学习活动就取消,绝对不能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
教师报名后,学校要对去学习的教师提出如下要求:要自始至终地完整地参加学习过程,要书写一篇学习心得,要将学习心得上交科研处,存入自己的业务档案,要在本学科及相关的会议上通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要接受学校可能安排的微讲座任务。
这样的做法在我校实行以来,较好地解决了我上面所谈到的在教师外出学习上的一些不好现象。以外语教师出国进修的学习项目为例,我们是这样运作的:首先确定美国UB为我校英语教师业务进修的目的校,为期2个月,每期派2位教师,每学年计划安排1—2期;然后是向英语学科全体教师公告;第三步是教师自愿报名,由于报名人数比较多,我们委托高校进行选拔;名单确定后,学校按照外出学习的制度,提出要求;教师从美国学习回来后都交了学习总结,在相关的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实践证明效果很好。
当然,这种做法也有不足,一些年龄偏大的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相对偏低。如何更好地完善我们的学习组织方法,还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不断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