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
蚌埠三中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04-27 浏览次数:3727
一、组织制度
第一条 以学校为阵地,成立专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和建立专职教师队伍,以教学班为基本形式,定期与学员共同商讨并实施科学家庭教育,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学习教育时间。
第二条 家长学校教师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校外辅导员、有关专家及家长担任,班主任是本教学班家长学校的固定教师。
第三条 活动方式:集中授课与分层次、分类型授课相结合,或发放学习材料学习。
第四条 家长学员须按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由班主任负责考勤。
第五条 考核评比制度: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优秀家长”评选标准,评出优秀家长予以表彰。
家长学校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
家长学校校长:沈亮
家长学校副校长:辛怀勤
主 任:朱新艳、吴征辉、梁越建、王焱
副主任:张强、储涛、王红燕、王艳、卿丹燕、张劲松、董中红
二、师资队伍:
专职教师、班主任、优秀家长、特邀教师及委员会成员。
三、教材:
1、结合本校实际自编教材
2、省编教材《高中生家长教材》
四、评 比 制 度:
第一条 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家长评选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2、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每学年达到家长学校要求上课时数。
五、档 案 管 理 制 度:
家长学校每学年、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教师授课有教案;有活动、有阵地、有记录、有考勤、有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