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三中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实施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2329

       蚌埠三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和关于印发《蚌埠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教资【2018】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2018年9月6日下午大课间,在蚌埠三中博约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实施工作会,资助领导小组成员与各班班主任参加会议。会上学生资助中心李明松老师向大家传达文件精神,通告蚌埠三中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人数与金额,并对国家助学金实施过程的各项程序作了细致而完整的解读,包括学生提出申请,班级评议,校资助中心审核,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下发银行卡,资金等工作注意事项和要点。


       为确保班主任熟悉资助业务,签订了班主任应知应会承诺卡,针对本次国家助学金工作学校统一工作节点,统一学生上报材料,创新工作思路。学生上交申请表,贫困证明时需上报学生品质鉴定书,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精准资助,精准监督使用国家助学金。


      副校长徐朝阳指出:“一定不要让任何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我们要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和育人工作,要让老百姓通过学校这个窗口切实感受到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