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上交2019高考政策加分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浏览次数:3292
关于上交2019高考政策加分申请材料的通知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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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须提供材料 |
报名点拍照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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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 |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 户口簿;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 4. 当地招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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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残疾合理便利 |
1. 第二代残疾证; 2. 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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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策加分类 |
烈士子女 |
1. 父亲或母亲的“革命烈士”证书(由军级以上政治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总政治部或民政部颁发有效); 2. 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须注明子女关系)。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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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市及以上侨务部门或台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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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兵) |
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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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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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全国性加分项目“华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
县(区)级及以上侨办证明。 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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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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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录取类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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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提出申报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供的材料装在透明A4文具袋中,注明班级。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
3..以上材料上交时间:6号上午9:00,逾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18.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