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金刚网纱窗采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次数:578
一、项目编号:AHMY-BBDSZX-20260501
二、项目名称: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金刚网纱窗采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凤成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世府小区23#273
成交金额:26.28008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3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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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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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金刚网纱窗采买项目 采买需求:本项目为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2栋学生宿舍楼及3栋教学楼金刚网纱窗采买及安装,纱窗须保证良好的防蚊防虫、防盗、通风性能,具备强耐腐蚀性与抗冲击能力,纱窗尺寸需依据各楼窗户实际尺寸定制,颜色与教学楼及宿舍楼窗户整体风格协调,能够适应校园日常使用环境。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到采买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采买人验收。 质量要求:满足采买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买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买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买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买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买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买人信息
采 买 人:蚌埠第三中学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东路 444 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8055267106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明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湖春天商业街AG1幢20层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13329276570




